交警队扣押车辆的期限是多长
车辆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需要对车辆进行调查鉴定的,有权扣留车辆。但是扣留车辆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交警扣留车辆的期限是多久呢?今天,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交警扣留车辆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天(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天+10天(检验鉴定应在20天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为1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动力、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证明,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
2.交警队立案后什么时候可以提车?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对检举、控告、举报、自首、自诉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已经发生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交警立案后最长30天可以提车。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取得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被扣押的物品。
驾驶人逃离无主车辆或者通知30日后未领取车辆的,将在通知3个月后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
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扣押的物品。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队立案后30日内领取车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还可以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