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增加同住子女需提交的材料
添加共同生活子女材料,居住证持有人添加居民信息,由用人单位在居住证最后一个受理点办理(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到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需要持有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提供居民个人资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生活子女父母提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同居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共同生活子女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有详细地址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首页;集体户口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共同生活的子女年满16周岁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6.承诺没有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