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居民医保非签约机构就诊可以报销吗
在Xi居民医保非签约机构门诊不能报销相关费用,但住院费用不受影响。
根据《Xi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未经许可在非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参保居民自行承担。
Xi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市内转诊费用)。
(二)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一般医疗费用;
(三)按照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纳入门诊统筹基金的其他费用。
参保居民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签订的门诊统筹协议管理。无起付线,年最高支付限额200元。具体缴费标准比例如下:
(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就诊的,基金支付70%,参保居民支付30%;
(二)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的,基金支付60%,参保居民支付40%;
(三)参保贫困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医疗费用,由基金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