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消费者,本市给予每人5000元的充电补贴。补贴资金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使用自带独立电表的充电桩时产生的电费,也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使用上海市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监控市政平台时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但不得用于上述以外的其他用途。
补贴对象
前款个人消费者自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首次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不含二手车),开具购车发票,在本市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车辆用于非营运的,可以申请充电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