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持人才绿卡(A、B卡)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处理组织
北方人才中心
处理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楼
咨询电话
23394772
处理时间
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处理时间限制
当场解决
处理程序
(1)验收条件
持有外省市人才绿卡(含A、B、C卡),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申请落户天津。
(二)所需证明材料
1 .《受理户口通知书》(由受理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2.居民身份证;
3.人才绿卡(含A、B、C卡);
4.位置材料。以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义申请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产权人同意证明;在申请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补充说明
1.办理落户手续时,必须亲自到公安机关办理;
2.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及其配偶;
3.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档案材料等。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
4.有配偶或子女随迁的,符合本市“投靠配偶”或“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
5.尚未取得房产证,但房屋具备落户条件的,提供购房合同;
6.此项业务在城北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3楼)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验收:
北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3楼)公安窗口受理审核。
收集材料:
到城北区人才中心(友谊北路29号3楼)公安窗口领取《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区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成本状况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