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分娩医疗费用:
指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自然分娩(包括手工分娩)、助产分娩(包括产钳分娩、胎头吸引、臀位分娩、臀位牵引)和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要求的。
参保职工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比例自付,然后按下列规定享受待遇:
①自然分娩2000元、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费用由基金支付;
②自然分娩2001 ~ 4000元、助产2201 ~ 4500元、剖宫产3501 ~ 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不负担;
③自然分娩4001元,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如果去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25%,如果去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④由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自付的,由本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