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居住证积分政策
上海临港居住证积分政策
上海临港地区实行居住证积分特殊加分政策。对于在新区工作生活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给予特别加分,即每满1年累计2分,3年后计入总积分,最高20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各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向临港新区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规定申报。缩短上海临港地区居住和转移年限的政策
(1)对在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住和转移期限由7年缩短至5年(其中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二)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布局,新区推荐的用人单位核心人才,居住和转移期限由7年缩短至3年(含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符合新区缩短“住转居”期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区工作2年以上,由用人单位向新区管委会申请出具相关推荐信,并按本市住转居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