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入成都新东区及郊区指南:
参赛条件:
非本市户籍(含在国外取得学历)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在成都市新东区及近郊区居住。
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所需材料:
1.家庭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户口簿和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的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相应材料:
(1)进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属证书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或30日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住房为直系亲属所有,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入户直系亲属: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属证书的,提供30日内打印的购房合同备案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加入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证明文件,集体户首页及空白色内页(加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如“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全日制资格未通过验证的,提供教育部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薛鑫。com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在国外取得学历者,须先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办理(通过http://www.cscse.edu.cn验证后)。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账号管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市外户口迁移”申请在线邮寄。
2.去当地(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
成都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户指南:
参赛条件:
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当年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可在毕业证颁发后当年的12月31日前,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文)
3.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入学校的成都市户口证明;(原文)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自有产权提供的住房:在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的证明材料;(原文)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我没有证明材料。(原文)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名信。
1.登录“成都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研究生报名”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好所需材料,到系统指定的机构办理入蓉人员联系信。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市外户口迁移”办理网上邮寄。
2.本人到户籍所在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