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日期的通知
本市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我市计划于2022年2月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为做好我省网上集中系统后我市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就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等事项调整如下:
一、统一养老金发放日期。自2022年2月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即每月16日至20日原发放的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提前至每月15日发放,每月15日原发放的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不变。
二。规范代理项目的支付管理。根据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规定,我市启动省集中制度后,部分退休(职)职工缴费项目每月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调整为每月单独发放,退休(职)职工领取总额不变。
请各参保企业退休(职)人员相互转告,提前统筹安排使用养老金。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