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市蓝田区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指南
一、门诊慢性病分类及报销比例
(1)门诊慢性病可分为四类:门诊慢性病一类(8种):门诊治疗恶性肿瘤、尿毒症三期肾透析、器官移植后、白血病、血友病、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慢性病二类(15种):失代偿性肝硬化、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心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慢性ⅲ类(15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指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2级及以上、扩张型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血症性佝偻病、耐多药结核病。门诊慢性病ⅳ类(3种):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
(二)最高支付限额:一类、二类、三类门诊慢性病封顶线分别为20000元、8000元、5000元。ⅳ型大骨节病470元,中、重度氟骨症630元,慢型克山病1500元。贫困人口的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20%。一类、二类、三类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65%,其中耐多药肺结核报销比例为70%。ⅳ类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患两种及以上类似门诊慢性病,报销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一类、二类、三类门诊慢性病两种及以上的,高峰线有高有低,只能享受一种高峰线。
二。门诊慢性病申请识别流程
(1)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所需资料:城乡居民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四种门诊慢性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减、甲亢),患者不能提供住院病历的,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以及相关门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复印件由个人保存)、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申请。
(2)门诊慢性病鉴定机构:蓝田县人民医院、蓝田县中医院、Xi安益康精神病医院。到蓝田县人民医院、蓝田县中医院、Xi安益康精神病医院就诊的,由就诊医院直接认定。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所在区认定。蓝田县人民医院负责辖区:谢湖镇、花圩镇、李三镇、安村镇、前卫镇、孟村镇、三官庙镇、后镇、八元镇、普化镇。蓝田中医院负责辖区:蓝田街道办、焦岱镇、汤峪镇、小寨镇、玉山镇、九间房镇、兰桥镇、辋川镇、葛牌镇。Xi安益康精神病医院负责各镇(街道)的精神病鉴定工作。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流程
参保慢性病患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提供),就近选择门诊慢性病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及以下)享受直通车报销。根据安医保局〔2019〕76号文件规定,因特殊原因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未即时结算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凭门诊发票、门诊病历或门诊复方处方、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身份证、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