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如何转入成都(附医保转移流程)
异地社保转入成都的条件
在我市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的农民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2.返回就业保险的户籍所在地;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原居住地的,前次缴费年限已满10年,或者基本养老保险未登记满10年的,转入户籍所在地。
5、与省级参保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所需材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或从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由单位或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程序:
1.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缴纳保险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单位办理时加盖单位公章,需他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机构对转移接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接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转移接续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参保人应提供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具体业务办理,建议再次向现在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是否可以办理社保关系异地转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