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目的
提供高质量的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后生活质量;增加计划怀孕的比例;提高待孕夫妇的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改善待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减少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服务对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东莞市户籍的准婚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计划内怀孕夫妻(含符合政策再生育的计划内怀孕夫妻,以下简称待孕夫妻)。
三。体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