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技能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45周岁及以上中级职称以下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按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单位内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自有住所。
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770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