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停
南京员工社保终止处理方式:
线下办理: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结果返回。
网上渠道:用人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和保险登记模块办理。
延伸阅读:南京职工保险办理要点
1.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我市五项社会保险采取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新招用的职工以起始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我省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每年确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标准。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超过6个月办理保险的,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