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之日起30日内,不愿离婚的任何一方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如有遗失, 不需要提供,但需书面说明),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归档。
为什么会有“离婚冷静期”?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林燕琴曾表示,离婚30天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协议离婚中的冲动离婚,其设置并不违背离婚自由原则。
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在家庭暴力、遗弃等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共识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林燕琴强调,不必过于担心设置离婚冷静期对离婚自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