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及郊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指南:
前提条件:
35周岁以下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非本市户籍的,可凭毕业证在成都市东部新区及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由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http://www.rc114.com/,市人社局指定网站适用)
4.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中国护照(已入境)、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提供同等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本人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在入境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及郊区无房的证明材料。(原文)
集体户人才提供:本人无东部新区及郊区住房证明材料。(原文)
备注: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落户申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获取经核实的《成都市人才服务代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Xuexin.com 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打印);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wfw.cscse.edu.cn)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2.省内居民在申请搬迁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同时落户。所需材料参考夫妻、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到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进集体户,应在城市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无房。
5.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如“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全日制资格未通过验证的,提供教育部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薛鑫。com 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
●在国外取得学历者,须先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办理(通过http://www.cscse.edu.cn验证后)。
第二步:申请居留(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账号管理”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市外户口迁移”申请在线邮寄。(申请迁移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否则不能申请居住)
2.去当地(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