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结婚登记需要至少一方为东莞市居民。如果男女双方都不是东莞户籍,只能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2)不是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