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一览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一、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1)产假,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休息时间;
(二)医疗服务,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治疗、康复等一系列服务。
(3)生育津贴,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给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为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后,就是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两者并不反复享受对方。
(四)护理假津贴,即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支付给男职工因照顾配偶和婴儿而缺勤期间的生活费。
二。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前检查费用限额为185元。
(二)分娩和流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分娩救助: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6.门诊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标准:
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2.皮下植入100元,取出55元;
2、输卵管结扎1500元;输精管切除术,500元。
三。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计算方法
夫妻双方都有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津贴。
女员工
生育津贴= 30(天)×每人当月工资的休假天数。
男性员工
护理假津贴=每人当月单位30(天)× 15(天)。
gt gt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