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缴费征收方式
根据四川省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自2019年2月1日起,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划转外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税务机关征收。
移交范围
2019年2月,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划转单位”)范围为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划转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范围为划转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补充保险费。
目前已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的险种有: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
根据四川省的统一部署:“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原则上继续暂按现行征缴制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