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一览
所需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账单复印件(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银行卡原件;
4、原项目预算(决定);
5、根据修缮、建筑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建造或装修自住住房:
(1)原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从发证时间算起);
B自住住房大修:
(一)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
(2)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证书原件(以注明时间为准);
C农业户口带薪职工在原籍自建住房:
(1)户口簿原件;
(2)建房有效批准文件原件(以规定时间为准);
6.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
1.本指南所称同时申请,是指涉及同一项目用途(如购买同一套住房、偿还同一笔住房贷款等)的关联提款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
2.如果同时以配偶身份申请退出,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作为直系亲属同时申请提取的,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直系亲属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通过转账至本人银行卡账户的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行办理。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或者本单位为职工代理缴费。代理人提取时,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配偶提供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提供的直系亲属证明)。
4.提取微信时,上传的证明材料要拍照原件,图片清晰可辨。
5.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指引可通过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或向管理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