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将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合并后,缴费比例是这样确定的
河北省也明确了两项保险的缴费范围,要求合并实施前保持现行政策不变;合并后,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不再单独列示,生育待遇支出项目设置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
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并时,生育保险缴费率不超过0.4%,其他用人单位不超过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单位无用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核定。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对各统筹地区规定的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退伍军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