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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确定!
计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6月28日-29日两天。一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9日至30日两天。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9日至7月1日三天。
2.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其他年级期末考试由县(市、区)组织实施;七年级、八年级期末考试安排另行通知;高一、高二期末考试具体安排由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公布。
3.鉴于今年我市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静态停课安排的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暑假时间,以保证学生在校上课时长。宜春中心城区幼儿园、小学定于7月8日放学,中学定于7月15日放学,暑假开始;高安市根据当地静态停课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我局批准;其他县(市)根据当地静态停课情况自行安排假期,并报我局批准,但不迟于宜春市中心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与普通高中同时离校。如有调整,应报县(市、区)教体局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4.新学年定在8月29日,届时老师将到校,30日、31日准备开学;学生9月1日、2日报到,9月3日开始上课。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一经确定,禁止擅自提前或延期。严禁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
与假期相关的工作要求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把疫情防控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贯穿假期前和假期中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科学制定防控策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节日防控相关要求,不断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假期管理,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学校放假前组织一次专题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致信家长等形式明确监护人责任,讲解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实施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控制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科学规划秋季开学工作,提前做好秋季返校工作计划。
2.科学引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学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提高各科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创新假期作业方式,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鼓励他们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精神生活。要注重加强环保教育,努力做节俭、绿色、低碳消费的践行者,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劳动教育,安排适量的作业,充分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家校劳动教育的合力。要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注意与孩子的沟通,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轻松愉快地度过假期。
3.做好暑期学校托管服务。各地要坚持落实“双减”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为贫困学生提供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托管学校可按学校或地区确定,学生可本着就近原则跨校参与,确保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全覆盖。原则上各县(市、区)参与暑期学校托管服务的学校和学生数量不低于2021年参与人数。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学习和锻炼的场所,组织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培养、作业辅导等服务;对学术基础薄弱的学生进行辅导,对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不上新课,不提前授课。各地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充分利用当地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4.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方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网瘾、防触电、防火、防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脱险自救的能力。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防止各类涉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各校要重点检查校(园)楼、围墙、护坡、水电线路、设施设备、饮用水源、管理制度等。开展一次假期前安全检查,并将隐患录入江西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假期内及时整改核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妥善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看护工作,加强校园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于2022年7月6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报市教体局秘书科。
5.做好教育救助和辍学控制工作。各地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教育救助政策知晓率。要加强家校互动,灵活运用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面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确保应助尽助。要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感恩和励志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救助的满意度。要加强中小学生及子女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确保“人的身份”。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学生返校,确保新学期开学时“万无一失、万无一失”,义务教育普及巩固率不下降。
6.有效规范中小学放假工作。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在假期必须做到“四统一”,但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可在保证安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在假期适当安排教学(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即, 不得违背学生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服务; 禁止在非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以有组织的制度(全班、全年级)上新课;各校区和校舍不准转让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学科培训;禁止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非法有偿补课(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非法有偿补课).在暑假期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和儿童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培训。初三年级的教学安排应在放假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管理处)备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市教体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3997864
:jxycdds@126.com邮箱
ycaw2009@163.com
7.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按照《宜春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基本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区化、网格化、常态化监管,始终保持假期校外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培训乱象反弹,杜绝各类校外培训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过上轻松愉快的生活。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市教体局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
市“双减”办公室电话:3992102
8.全面做好总结提升。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2021-2022学年特别是本学期的工作,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规划新一年的工作。要组织好全体教职工大会和班主任大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要抓好教师培训,引导教师充分利用休假时间加强学习研究,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提升教学能力,及早谋划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要统筹安排假期家访活动,组织教师充分利用暑假开展家访活动,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教师爱岗敬业、模范带头的良好社会形象,构建家校合作教育模式。
来源:宜春发布
编辑:王
审核:查靖宇
考试:邱虎
制片人:吴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