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成都户口博士后怎么样?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前提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的博士后人员,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和集体户为顺序,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部、省人社厅出具的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人员的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姓名)或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供配偶的未成年子女与他们一起移动)(原件和复印件)
5.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本人住房);(原件和复印件)
6.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原件和复印件)
7.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白色内页空,本人没有房子的证明材料(集体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本省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可以不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在迁入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4.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户籍证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的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