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大学应届毕业生落户天津(办理时间+流程)
gt gt gt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处理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可在毕业年度集中报考。
处理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获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2.汇总高校信息,填写《天津市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花名册》并盖章确认;
3.北方人才分(支)所与高校对接,移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天津市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花名册交北方人才市场汇总;
4.北方人才所属的支(支)公司向当地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天津市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名册;
5.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按照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名册打印准考证,以现场交接的形式移交给北方人才所属的分局(分局);
6.北才所属的科(支)将录取证明交回大学。向学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和《注意事项及搬迁材料清单》,同时将《海河蔡颖外省市毕业生名单》(附件7)和搬迁材料提交至北方人才所属的分(支)所。
7.北方人才所属的分局(分局)整理汇总搬迁材料和“海河蔡颖”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名单,报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
8.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打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移交给北方人才所属的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