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成都落户指南
刑满释放人员如何办理成都户口: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前提条件:
原籍成都的刑满释放人员(含假释人员),申请入户前,持刑满释放证明到社区警务室签署意见。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释放和假释证明(由责任区警方签署);(原文)
3.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文)
4.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本人住房);(原件和复印件)
5.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为直系亲属提供住房);(原件和复印件)
6.在入境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入境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户口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无住房证明材料(公共集体户提供);(原文)
8.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备注:
1.我在场处理这件事。
2、转为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3.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户籍证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的到派出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