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结婚登记流程

发源地2022-08-18  18

东莞结婚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1。男女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答: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

2。国内居民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结婚登记的境内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家庭户口为整册,集体户口为首页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3。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海外华人华侨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家庭户口为整册,集体户口为首页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回乡证;(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香港身份证;(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经香港委托的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回乡证;(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台湾省居民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在台湾省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A4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经台湾省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出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内地居民和外国人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

(1)双方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家庭户口为整册,集体户口为首页复印件);

(2)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

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你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你无配偶的证明。

5。境外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以什么身份办理结婚登记?

答:境外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境外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前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一般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境外人员持有效护照前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中的境外人员、华侨身份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相关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要提醒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注销的境外人员。当事人有权选择以何种身份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应根据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慎重考虑以何种身份申请结婚登记。此外,当事人根据内地居民通用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出国结婚登记的,应当到其中一方国内户口所在地具有办理华侨、外籍华人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6。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要婚检吗?

答: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不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但是,为了你和孩子的健康,你也可以自愿做婚前健康检查。

7。结婚登记需要单位或者居委会的证明吗?

答:不需要。

8。一方的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在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9。当事人持有的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内容不一致,可以申请结婚登记吗?

答: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发〔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居民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不一致的(身份证号码由15位增加到18位的除外),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履行相关工作。

当事人申报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的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陈述。

10。现役军人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发〔2004〕76号),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户籍所在地或者注销户口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军官证、士兵证或者文职干部证;(2)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十一。犯人可以结婚吗?

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对服刑人员进行婚姻登记。罪犯申请结婚登记,应当由本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罪犯身份证、户口簿注销的,监狱管理部门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服刑人员可以到监狱服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12。中国大学生可以登记结婚吗?

答:大学生只要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十三。之前结婚证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户口本、身份证内容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答: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补领的方式变更婚姻登记证。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补办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其他相关问题:

1。当事人非东莞户籍,在东莞工作。他能在东莞结婚吗?

答:目前在东莞长期工作的人不能在东莞办理结婚登记。只有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东莞户籍,才能在东莞相应的登记机关结婚。

2。国内居民换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补办结婚登记证的境内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家庭户口为整册,集体户口为首页复印件);

(2)补办结婚证: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或蓝底),2寸宽(长宽均为6cm×4cm);结婚证:单人2寸(长宽3.5 cm×4.5cm)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红底或蓝底)。

(3)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原婚姻登记档案或相关档案证明复印件。

3。如果当事人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籍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上本人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一方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者对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4。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答:无效婚姻有四种情况:(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4)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

5。非当事人可以查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吗?

答:《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使用做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可以查阅其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因故不能亲自去咨询,可以申请委托书,委托书要经过公证处公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保卫部门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以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有效证件,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6。双方以前户籍都在东莞,在香港、澳门、台湾省定居后,结婚证丢失。他们怎么才能拿到新的结婚证?

答: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常住户口簿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A4纸(家庭户口应拍摄户口簿全页,集体户口应拍摄首页复印件);

(2)3张2寸大(长宽6cm×4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结婚证)或提交2张2寸(长宽3cm× 4.5cm)近期单人半身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离婚证);

(3)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相关档案证明等。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7。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答:当事人从未结婚或再婚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家庭户口应取户口簿整本,集体户口取首页复印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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