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懂得如何与人交往是什么意思呢?开车上坡时,如果坡度比较大或者上坡路程比较长,很容易因为换挡不当,油门没有及时跟上而溜车,造成事故。但是在复杂的匝道上行驶,比如盘山公路,两车交叉也容易造成碰撞。那么,在匝道上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事故责任划分有法律规定吗?边肖为你解答。
你什么意思,遇到一辆车?
相遇就是你在开车的时候,对面来了车。“会车”的名字叫“会车”。先入先出是指道路狭窄时,有条件避让的车要让有条件避让的车先通过。
一、匝道交通事故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行为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匝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了交通部门责任划分的原则和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强制离开;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类型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等,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笔录。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信息;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者事故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调解以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第四十九条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发送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以及调查所掌握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不能查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和调查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驶离道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但在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边肖整理的关于会车的意义,以及如何应对匝道会车事故的知识。相信此时大家对这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在实践中帮助到你。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登录该站进行咨询,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