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住院)
Xi居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住院)
1。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咨询
城乡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参保就医,医疗费用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般医疗费用,由基金全额支付。 | 居民个人缴费比例 | 总体基金支付比例 |
2。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见下表:
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 副手 | 完全好 | 三等校长 | 起付标准一百五十元 | 400元 | 100元。 | 2000元 | 支付比例 |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就医结算流程: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疾病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和住院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损失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在预先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后住院,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一部分。按照押金预付,多退少补。备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条件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Xi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个人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