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最新防疫政策

纯羊毛2022-08-18  8

西昌医保疫情期间政策调整通知

为避免春节后医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密集造成交叉感染,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减少工作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触,保障劳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2月4日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0〕6号)、《凉山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和《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临时调整工作的通知》(凉山州医保中心发〔2020〕1号)的有关精神

慢性病的识别被延迟

符合我市慢性病(城镇职工“重慢性病”和城乡居民“大病”统称为慢性病)的参保患者可先行救治,疫情结束后经鉴定符合慢性病的,按政策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扩大慢性病患者的处方药范围

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药由目前的1个月延长至3个月。

生育保险延长报销时限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由目前的产后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单线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网上审批

治疗方案和处方由治疗机构开具后使用的单线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通过供药机构进行线上审批,取消线下审批手续。

延长2019年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由3月20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延长保险的缴费期限

我市2020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30日24时。在此期间,正常缴费会被视为正常投保;办理单位医保支付业务时,尽量在医保网上大厅办理。未开通医保网厅缴费业务的参保单位缴费时间由当月延长至4月30日。在此期间,可通过网络随时申请开通医保网上大厅,实现方便快捷的网上办理。

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网上申请

缴费单位开具的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票据,可在网上申请免费邮寄服务。

医疗保险小贴士

本通知是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调整。疫情结束后,部分业务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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