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何计算家庭住房套数
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套数限制,具体如下:
公积金贷款支持已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首套房产权面积不超过144㎡),不支持购买第三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单身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二套及以上自住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该住房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家庭住房套数原则上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以长沙市及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不包括住房和宅基地、集体土地注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显示的住房和长沙市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除职工提供相关资料证明住房已注销外,也应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内财产仍在原夫妻一方或一方名下的,无论是否分配给贷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