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许多交通违章。城里的电子眼每天拍很多。一般情况下,这种违规行为会及时通知车主。如果车主收到短信,回去处理,有一个现场违章,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下面小编就来回答你关于交通违章的问题。
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好就行了。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只要没有收到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就可以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如果是当场开出的违章罚单,或者其他有处理时限的罚单,必须在规定时限前到交通管理部门违章受理大厅进行处罚,否则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方法如下:
I .一般程序,包括:
调查收集证据,告知处罚理由、依据和相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交通警察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非现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注: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地、市为界,下同)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含)以下罚款,由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在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区和高速公路,对未在本地区通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机动车驾驶人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交通警察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4小时内上缴所属单位。单位应当在收到交通警察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交至代收机构。
4.非本地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吊销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15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决定移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违章处理时间
由于各大城市都在争先恐后地安装电子眼,交通违章情况得到了部分改变。电子眼的严格执法是为了随时记录车主无意的违法行为,但车主往往对此一无所知。如果不及时核对违章信息,延误交通违章处理时间,可能造成处罚加重,妨碍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