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肺炎疫情期间单位如何办理社保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应倡导用人单位社保业务在线、延时、预约。尚未开始网上办理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cdhrss.chengdu.gov.cn)“融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办理”,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CA证书初次申请”。根据页面提示,准确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完成CA证书初始申请。在2020年2月3日至6月30日新注册的用人单位,四川CA公司提供“三免服务”,即免数字证书开户费、半年使用费、数字证书邮寄费。
其他相关问题: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如何延长社保申报期?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社保服务事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视为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追溯处理,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比如2020年3月疫情解除,用人单位必须从2月开始为员工投保,6月底前可以申报,6月底视为2月的月份。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难以按时缴纳1月至2月的社会保险费。我该怎么办?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难以按时足额缴纳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可延期至3月底缴纳。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经办系统(或社保经办网)注销1、2月份的缴费单据,并将缴费方式调整为转账;2月20日,社保机构将为能缴纳2月份社保费的用人单位进行银行代扣。3月20日前,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经办系统(或社保经办网)注销3月份缴费单据,并将缴费方式调整为转账;3月20日,社保机构将为能缴纳3月份社保费的用人单位进行银行代扣。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不能按时足额缴纳3月份以后的社保费用怎么办?
受疫情影响,3月份后仍面临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法在缴费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用人单位,可将缴费时间推迟至2020年7月底。用人单位在网上经办系统(或社保经办机构)将4-6月份的社保费单据撤销并调整缴费方式进行转账;社保经办机构将分别对2020年4-6月10日能够缴纳社保费用的单位进行银行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