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人失业登记条件+材料(附查询入口)
武汉市个体失业登记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年满16周岁(含)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可在户籍、常住户口、就业、保险等城镇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省居民在大陆(大陆)就业后失业的,可参照执行。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农民工,参照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1、年满16周岁,各类学校毕业,未入学,未能继续学业;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失业人员;
3.劳动关系被企业解除或者终止的;
4.企业破产并终止劳动关系;
5.被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辞退;
6.从各个单位辞职;
7.退出自主创业;
8.私营企业主停业或破产;
9.退出灵活就业;
10.退出公益性岗位;
11、符合当地条件的承包土地征用等。(包括转换牧民);
12.撤退渔民;
13.士兵退出现役,不纳入国家统一安置;
14.出狱、假释和监外执行;
15.其他人。
二。申请材料
个人填写《武汉市失业人员登记表》(1份,A4大小,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我的身份证明文件的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我打算保留复印件。
需要办理纸质就业创业证的,还需提供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三。工作基础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79号);
4.《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办〔2016〕51号);
5.《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和认定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办〔2017〕10号)
6.《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物人社〔2019〕45号);
7.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表的通知(武人社〔2019〕15号)。
查询URL: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wu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