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为是其智弗若与2022-08-17  7

南昌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动态调整

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保局发〔2021〕18号),首次明确建立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用地区划分暂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5号)执行,以最低

南昌失业保险金标准:

自2021年10月1日起,南昌建立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适用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

一类区:1665元,含市本级和南昌市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类区:1557元,含新建区(含万里管理局)和南昌县。

三类:1449元,含进贤县、安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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