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肺炎疫情期间如何申请缓缴社保


成都肺炎疫情期间如何申请缓缴社保

因疫情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缴费年限延长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需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填写《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2020年6月1日后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或网上经办系统下载);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报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审核通过后,签订缓缴协议,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限后,用人单位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我该怎么办?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面临困难的用人单位,延长缴费年限后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超过6个月,截止到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用人单位既延长缴费年限又申请缓缴的,最迟应当在2020年7月底前缴纳2020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后最迟应当缴纳2020年7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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