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及配偶在异地缴存能否合计可贷额度?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
问:长沙职工及配偶在长沙中心等地缴存可以加总可贷额度吗?
回答:职工配偶在正常状态下已在*异地签订城市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近12个月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缴存近3个月的,可推定缴存基数为月收入。社会保险已正常缴纳近3个月的,可推定缴费基数为月收入。
“异地签约城市”是指《长江中游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异地城市。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和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福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