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需要办理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本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申领武汉市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在本市享受以下基本公共服务:
①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2)社会保险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教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的子女申请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的子女,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计划生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六)住房保障服务。居住证持有人有权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并按照本市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免费享受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及公共体育健身等公共体育服务;
(8)公共交通和旅游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旅游等优惠服务;
(九)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市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十)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凭居住证在本市享受以下便利:
(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办理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行政(职务)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行政(职务)资格,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居住地迁入居住地;
(八)有安葬习俗的回族、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可以在本市回族公墓安葬,对经济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九)申请出具居住证明和身份相关证明;
(十)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设施。
办理武汉市居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我的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