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工的假期天数如何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东莞产假天数如下:
(一)产假
自然分娩: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三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分娩、臀位牵引分娩:15天;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后流产: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至7个月流产:45天;
怀孕7个月以上死产、早产75天。
注:被保险人因分娩死亡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分娩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输卵管结扎:30天;
输精管结扎术:10天;
输卵管或输精管再通手术:14天;
以上两种节育手术同时进行的,假期合并计算。
(三)依照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
妇女的奖励假:80天
男子的陪产假:15天
注: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的,之前依法生育且法定产假未满的,可按新规定享受80天奖励假。新规定不适用于2016年9月29日前已依法生育且法定产假已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