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长安区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下列人才来我区工作或创业: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技工;
(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并具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某些特殊技能或专长。
上述三类人才中:第一类人才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以后或2018年以后从石家庄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是2018年以后从石家庄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愉快的服务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区人社部门为持卡人设立档案账户,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为持卡人提供便利服务。持卡人前往区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可优先办理相关业务。
(2)户籍。持卡人及其未独立居住的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长安区的,由落户人或落户人委托接收单位持人才绿卡及相关材料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设立专门绿色通道予以办理。
(3)儿童上学。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批本科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岗位技术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愿意随父母在本区就读的,可根据持卡人个人意愿,协同区教育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在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享受本辖区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待遇;参加高考的,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保健。持卡人到区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就医预约绿色通道服务。
(5)社会保险。区人社部门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为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和手续服务;到达长安区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后立即审核材料。如果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六)就业创业服务。引进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区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3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均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优先考虑政府建设的无营业场所的孵化器,出租营业场所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
(7)科研服务。持卡人申报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区发改、科技等相关部门将优先推荐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八)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区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办即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等涉税事项时,优先办理所有涉税事项,提供定制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
(九)住房保障。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加快审批速度,尽快纳入保障范围。
(10)房租补贴。持卡人在本区工作或创业之日起5年内可享受房租补贴。其中,引进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批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岗位技术人员可享受每年5000元的房租补贴,其他引进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房租补贴。
(11)金融服务。区内各金融机构设立“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在开户、贷款办理、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保障。
(12)生活服务。区公安部门将安排专人为持卡人提供临时身份证、出入境等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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