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随迁政策

1976年属什么2022-08-17  6

天津积分落户子女办理随迁落户条件

子女随家庭落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随行儿童未满18周岁;

2.申请人在天津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住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利证书;

3.随迁子女户籍与申请人在同一户,且在居民户口簿上亲子关系明确;

4.如果申请人离婚,他/她需要获得与他一起生活的孩子的监护权。

公安局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上传的材料(均为原件):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天津市居住证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

4.房产证。房屋为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的声明、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5.已购买但未取得房产证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

6.申请单位集体户口时上传集体户口首页。

(2)申请随迁子女的,还应上传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户口簿(首页、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

2.出生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随迁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与原配偶的结婚证、离婚证,确定子女赡养方的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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