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首次入杭时间怎么界定?
【/S2/】如何界定杭高层次人才首次申请住房补贴?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解答(四)》第二点“2013年10月21日至引进日无房”中的“引进日期”是指:
1.首次在杭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以首次实际编制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签订的当月为准。
2.首次在杭工作单位为其他用人单位的,以该用人单位在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的第一个月为准。
3.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的创业者,以其作为法定代表人首次在杭创业的当月为准。
※备注
2013年10月21日(含)以后引进到杭州的人才,如果在2013年10月21日至引进之日没有住房,但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只在杭州购买了一套住房,可以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吗?
杭州出台后(以在杭首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当月为准),在申请住房补贴之日前,个人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已仅购买1套住房的,可申请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