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哪里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公告第九条规定了受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税务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接受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并负责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比如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核,给纳税人退税等。,与年度最终结算的“物理处理地点”不一样。比如纳税人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可以不受物理空的限制,在办公室、家里、路上办理。但纳税人应借助信息系统,按照《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在税务软件中正确选择税务机关,并向其提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以便税务机关更好地提供服务和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当然,在网上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理。此时,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的“实际发生地”。
gt gt
负责受理纳税人年度最终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一)居民个人有就业单位的,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个及以上从业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居民个人不为雇主工作的,应当向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已在中国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上公布的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不办理居住证的,以目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主要考虑的是上述判断标准确定明确,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能够最大程度地为纳税人提供就近纳税的便利。居住证的认定原则也便于与纳税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事项相衔接,有利于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所有政府部门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二、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可以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