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B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用人单位:为外资(台港澳侨)企业,需提供外资(台港澳侨)企业批准证书。
雇主: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非上海市投资者,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以上有效期的聘用(劳动)合同。
雇主:是投资方,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用人单位:如为非法人企业,需提交:(1)上级法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如为外资企业(台港澳),需提供外资企业(台港澳)批准证书);(2)上级法人企业相关人员招聘授权书
申请人:提供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签证、中国边检最新入境印章。
申请人:国内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上海居住证
申请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金浜路15号,电话:62688851),有效期6个月,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申请人:外国人需提供外国专家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或外国工作许可证。
随行人员:提供有效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签证、中国近期边防检查入境章。
陪同人员:陪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
随行人员: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金浜路15号,电话:6268851)6个月内有效,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随行人员;陪同儿童需要出生证明。
陪同人员:高中就读证明
上海居住证B申请人
适用于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特殊人才,并在上海合法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和其他外籍高层次专业人才;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有永久(长期)居留权、在中国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士和台湾省专业人士。
处理地点上海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一楼7号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丈路1158号国际科技人才服务中心2楼7号窗口
上海人才交流中心张江分中心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号楼人才服务大厅10号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临港(航运)分中心,浦东新区环湖西路99号,临港创新创业园主楼一楼8号窗口。
杨浦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杨浦大学路243号,8楼,手机呼叫号码
浦东新区费拉路55号一楼服务大厅6号窗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长宁区金钟路999号虹桥科技广场A座一楼接待大厅18号窗口
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二楼5号窗口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市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南路343号12号窗口
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999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H厅,手机呼叫号码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人才中心5楼2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