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买房落户条件有哪些?(中心城区)
武汉市中心城区(含两个开发区)落户条件
在中心城区(含两个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未满2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未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均可申请落户。
对房产的要求如下:
该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含11月1日签订的合同),总价50万元以上,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该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31日签订的合同,所购房屋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二手房、办公营业用房等。).
武汉中心城区包括:
指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常青花园适用中心城市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行政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
1.该房屋有多个权利人;
2.申请人婚后购房,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
3.有未成年儿童和他们一起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