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您将于明年办理居住证,以及您原本需要提供的《寄宿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或个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结婚证、录取通知书、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等复印件。“你不必出具这些材料。
但在本市登记居住满半年的,仍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需要提醒的是,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持证人应当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携带本人居住证。
此外,在《上海市居住证申领细则》实施前,已经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实施后,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上海市暂住证》有效期满不再续签,持证人可在有效期内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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