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如何变更单位公积金专管员?
长沙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单位应当指定本单位职工为专职经办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并在单位缴存登记时登记专职经办人信息。
特约经办人信息变更:
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和变更后的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信息变更:
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提交单位证明材料;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提交单位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