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申请居住登记满半年;
2.从中国来上海的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申请居住证。
3.申请人应当根据投标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投标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