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胎有政策吗

1990年属相2022-08-17  22

南京三胎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南京可享受门诊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

具体处理如下:

1。门诊产前检查费

指从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到住院分娩所需的相关检查费和化验费。门诊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门诊产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如果是个人支付的话,我会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分娩的医疗费用

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自然分娩(包括手工分娩)、助产分娩(包括产钳分娩、胎头吸引、臀位分娩、臀位牵引)和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要求的。

参保职工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待遇。

自然分娩2000元、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费用由基金支付;自然分娩2001 ~ 4000元、助产2201 ~ 4500元、剖宫产3501 ~ 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不负担;

自然分娩4001元、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不承担。

3。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孕流产、中期流产、绝育和卵(精)管再通。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4。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获得的工资补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生育津贴按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晚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计划生育有权享受2-42天的生育津贴

5。一次性营养费

对已生育或引产后怀孕7个月的职工,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21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2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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