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哪里办理,可以选择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在mainland China与外国人结婚,或者内地居民与港澳居民、台湾省居民和mainland China华侨结婚,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需提交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港澳台居民、华侨或者外国公民申请结婚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公证声明。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在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方面达成一致才能办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样式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制。由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盖章。结婚证必须贴有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如果结婚证丢了,可以去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是:双方自愿,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是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而且他们没有不应该结婚的内科疾病。
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核、登记三个步骤:
(1)应用。男女双方要结婚必须持本人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注册时,男女都必须在场。离婚的话也要持有离婚证。在进行婚检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检证明。
(2)复习。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报名。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如果两个人都是异地,就不能办理结婚证,因为领证需要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而两个人都不是这个地方的,当然不可能。比如两个人在上海工作,但是户口不在上海,那就不能在上海领证,只能回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