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更新。
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2021〕74号),推出十项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恢复活力、增强活力。
对此,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S2/】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的,可在恢复窗口业务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缴。在此期间免收滞纳金,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注意:
未按时办理停保手续的,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退还。